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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3.3.2创建触发规则

3.3.2创建触发规则

选择触发规则功能,点击“新增”,即可开始创建触发规则。

规则名称:自定义报警规则名称。

设备型号:选择该规则关联的设备型号。

数据项:选择型号下数据字典中的变量,必选项。

状态:触发规则开关,开打即立即生效,关闭则只创建不生效。

生效时间:可设定该规则生效的时间段,时间段以外该规则不生效。不填默认全天生效。

触发条件:

开关OFF-代表变量为“0”

开关ON-代表变量为“1”

等于A-代表平台收到对应变量上报值为A时,将触发报警。

小于A-代表平台收到对应变量上报值小于A时,将触发报警。

大于A-代表平台收到对应变量上报值大鱼A时,将触发报警。

大于A且小于B-代表平台收到对应变量上报值在A和B之间时,将触发报警。

小于A或大于B-代表平台收到对应变量上报值在A和B范围值外时,将触发报警。

注意:A,B,开关OFF,开关ON设定值指的是经数据字典解析后的工程值(与数据看板数值对应)并非为原始值。

报警间隔:两次报警推送之间的时间间隔,单位为:分钟。

报警联系人:设置报警联系人需要先勾选“邮件”或“短信”,报警联系人在触发规则-联系人管理 功能中进行创建。

触发报警提醒:自定义规则触发时,系统推送的报警内容,可在默认文本内修改。{}内代表相应的变量,若需展现,请勿更改{}内的值。{SN}代表设备的SN编号,{ruleName}代表触发规则名称,{value}代表触发时该变量的实时值。

备注:自定义该条规则的备注信息。

操作-修改:编辑修改触发规则。

操作-删除:删除该条触发规则。

状态开关:可在列表中开启/关闭触发规则。